ㄅ一ㄤˋ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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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公共藝術 (二) | 2001.04.02 |
「在地人文精神堡壘」公共藝術建置 自解嚴後,全國各地均已清除了象徵戒嚴時期極權統治符號之政治人物銅像, 雖然極權象徵符號順利解決了, 但能夠代表各地區當地人文精緻層面的視覺圖騰或精神堡壘,自始即付之闕如; 以至台灣人文精神始終未能彰顯,亦未能凝聚成社會價值的標準。
1987年解嚴,台灣社會生活環境景觀在舊有政治人物銅像消失後,極須新的填補, 在這個空窗期,所謂的「公共藝術」即成為新寵–各方人馬競相較勁的焦點, 【但「鹿港」失敗了!徹底失敗了!!!】 原因是,名藝評家帶著一群聽話藝術家(不聽話就沒的攪), 打著「藝術至上」口號,侮蔑了鹿港人, 他們用盡招術污辱了鹿港人的神明、鹿港人的文化、鹿港人的……… 還美其名在進行藝術創作的美學思辯,進行台灣社會的檢驗……… 又是一批自我墮落的藝術投機客。
藝術,最基本的意義和功能,是彰顯尊嚴、是服務性靈,是「人本主義」, 如果只是為了應合理論、個人喜好、名利私慾, 而呈現了【侮蔑在地人】、【污辱在地人文】的藝術作品的話, 那絕對不是好東西, 我們唾棄、我們鄙視它們。
各位千千萬萬不要以為事不關己、毫無所謂, 要知道–文化絕對是侵略性的, 一不小心要想回頭時,晚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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